围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我市成立了由市河长办牵头,市人民检察院、濮阳黄河河务局共同组成的联络组;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印发了《濮阳市“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厘清工作思路,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主体和清理整治时限,切实推动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只有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扎实成效。对此,市、县河长办切实履行职能,搭建协作平台,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组织成员单位配合做好黄河“清四乱”相关工作;市、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对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市、县河务部门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把巡查、报告和查处工作做实做好。此外,市、县河长办与检察机关、河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通过信息共享、协作督办等方式定期交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会商研判重点难点问题,制订完善“四乱”问题整治途径。
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省河长办向我市交办的问题共9个,其中“乱占”问题8个、“乱建”问题1个,全部为整改难度较大的疑难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市河长办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通过现场督导、公文督导、电话督导等方式,最终实现了问题清零。(濮阳日报记者 王金勇 通讯员 魏怀剑 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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