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分包该企业党工委副书记王庆如通报批评,依照《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责令其停产整顿一个月。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无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从严从细,尽职尽责,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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