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预测预报结果,12月10日至13日,我市混合层高度偏低、高湿静稳,扩散条件极为不利,将经历一轮次重度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12月9日1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调整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
据市环境攻坚办有关人员介绍,在执行《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I级)预警响应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我市将加严工业源管控,强化扬尘源管控,严格落实移动源减排措施。与此同时,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严格禁止城市规划区内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严格落实管控企业电力调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地砖铺贴及其砂浆拌合停止作业,填缝后的室外地砖表面细(中)沙清除前进行苫盖并停止作业。
市环境攻坚办将对红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预警期间不落实减排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问责。此外,本次红色预警(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濮阳网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黄丽杰 吴梦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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