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庙村位于台前县老城区人民路西段,周边商业非常繁荣。全村306户村民大多将闲置房产出租的同时,还在城区做生意,经济收入很可观。尽管如此,原来的一些陈规陋习也是负担。
为弘扬新风正气,城关镇不断加大移风易俗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推动健全23个村的“一约五会”规章制度建设,在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成立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孝善理事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并积极发挥好“五老”人员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听取民意,共同参与事务决策,让文明观念浸润人心。
以刘庙村为例,该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村情的基础上,将《村规民约》修订为“守、护、孝、和、勤、俭、净、礼、审、学”十个部分,并以“三字经”的形式在村室公示,让大家好学易记。村民议事会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定”原则,一月召开一次会议,保证议定的事项真正代表群众意愿;道德评议会利用“乡村光荣榜”,定期对本村的文明道德新风尚进行评议表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红白理事会引导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禁赌禁毒会及时通报本村毒情现状,落实禁毒禁赌工作任务;孝善理事会每年利用端午、重阳、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系列敬老活动。
通过宣传引导,推进村民自治,不仅弘扬了新风正气,更为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力。“风气正了,社会和谐了,群众顾虑就少了,干事业的劲头就足了,事业必然发展更好!”王海滨这样说。
这在刘庙村得到了体现。该村党支部书记刘少锐说:“客商都愿意租我们村民的房屋,都愿意跟俺村的人做买卖。村里正计划整合流转土地,建设农贸、物流园区,让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东,早日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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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