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以做细线索排查为基础,制定《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指引》,强化信访、案管、监督等部门协同作战,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2021年以来所有了结问题线索起底排查、梳理研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以延伸核查提质效,对列入台账的问题线索由原承办部室进一步核查了解,以印证研判是否准确;对列入台账的匿名举报线索,提请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以确定能否运用技术手段锁定匿名诬告人。以严查诬告强震慑,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典型诬告陷害案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联合公安机关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充分释放“诬告陷害必有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坚持“应澄尽澄、快查快澄”,结合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本人意愿等,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采取市县联动、分别实施、同步开展的思路,灵活运用书面澄清、通报澄清、会议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恰当有效地为被举报人及时澄清问题、消除影响。为防止“一澄了之”,市纪委监委对不同澄清对象进行“一人一策”暖心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
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一体实施澄清正名与诬告陷害行为查处的“组合策略”。清丰县纪委监委从纪律、法律层面健全完善相关纪法责任追究制度,南乐县纪委监委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面规范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处置启动、线索移送、案件调查、审查起诉等工作流程,着力实现打击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打造集分析研判、查处曝光、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于一体的工作链条,狠刹诬告陷害歪风邪气,为清白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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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