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三资”问题历来情况复杂,由于部分基层干部权责不清、运转程序不严以及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公权乱用的“微腐败”现象频发。比如,驻马店驿城区某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某,不顾集体利益,未经村“两委”研究和“四议两公开”程序,屡次私自低价出租集体资产,并将承包费占为己有,致使集体资产流失。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如果任由少数基层干部目无法纪,将集体利益占为私利,将极大销蚀群众获得感。今年初,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已对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了专项部署,各地要认真落实,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肃清乱象。
期待各地都能充分重视,查处典型案例,并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守好看牢村集体家底,铲除滋生基层“微腐败”的土壤,用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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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