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副市长王延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濮阳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结合有关议题,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创新民事审判公开方式,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市政府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确保预算安排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要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按程序将《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批准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赵华杰
责编:郭宝倩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